欢迎光临服务有限公司官网!
团队·经验·快捷·一站式

国家以及多方指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

全国咨询热线:134-8427-5072
检测项目
联系我们

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
地址:

微信:CespCesp

电话:134-8427-5072

邮箱:
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检测项目 > MSDS报告 >

硝酸镍MSDS

时间:2020-09-14 17:05文章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第一部分:化学品名称

化学品中文名称:硝酸镍

化学品俗名:硝酸亚镍

化学品英文名称:nickel nitrate

技术说明书编码:595CAS No.:13478-00-7

第二部分:成分/组成信息

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.

硝酸镍13478-00-7

第三部分:危险性概述

健康危害:吸入本品粉尘对呼吸道有刺激性,个别敏感者可引起哮喘、支气管炎等。大量口服刺激胃肠道,引起呕吐、腹泻。粉尘对眼有刺激性,水溶液可引起灼伤。皮肤接触可引起皮炎。 慢性影响:有皮炎、哮喘、慢性支气管炎、慢性鼻炎等。

燃爆危险:本品助燃,具刺激性。
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
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

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

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


硝酸镍MSDS

 

食入:饮足量温水,催吐。就医。
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

危险特性:无机氧化剂。遇可燃物着火时,能助长火势。与还原剂、有机物、易燃物如硫、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高温时分解,释出剧毒的氮氧化物气体。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。

有害燃烧产物:氧化氮。

灭火方法: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全面罩)或隔离式呼吸器、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,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。灭火剂:雾状水、砂土。
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

应急处理:隔离泄漏污染区,限制出入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(全面罩),穿防毒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、有机物、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。小量泄漏: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、洁净、有盖的容器中。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
第七部分:操作处置与储存

操作注意事项:密闭操作,加强通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聚乙烯防毒服,戴橡胶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避免产生粉尘。避免与还原剂、酸类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

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包装必须密封,切勿受潮。应与还原剂、酸类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

第八部分: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
前苏联MAC(mg/m3):0.005[Ni]

TLVTN:OSHA 1mg[Ni]/m3; ACGIH 0.1mg[Ni]/m3

工程控制:生产过程密闭,加强通风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
呼吸系统防护:可能接触其粉尘时,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。必要时,佩戴自给式呼吸器。

眼睛防护: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

身体防护:穿聚乙烯防毒服。

手防护:戴橡胶手套。

其他防护: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

硝酸镍MSDS

 
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

外观与性状:青绿色单斜结晶,易潮解。

熔点(℃):56.7

相对密度(水=1):2.05

沸点(℃):136.7

分子式:Ni(NO3)2.6H2O

分子量:290.81

主要成分:纯品

溶解性:易溶于水、乙醇、氨水。

主要用途:用于镀镍及制造镍催化剂。
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

禁配物:强还原剂、强酸。
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

危险货物编号:51522

UN编号:2725

包装类别:O53

包装方法: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;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铁盖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属桶(罐)外普通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(罐)外满底板花格箱、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。

运输注意事项: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运输时单独装运,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严禁与酸类、易燃物、有机物、还原剂、自燃物品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。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,不得强行超车。运输车辆装卸前后,均应彻底清扫、洗净,严禁混入有机物、易燃物等杂质。
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

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5.1 类氧化剂;车间空气中镍及其无机化合物卫生标准 (GB 16210-1996),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。

本文地址: http://www.ahjtgroup.cn/msds/29.html